引发公愤的视觉中国,第一份罚单4月18日连夜出炉。
根据天津网信办的处罚,视觉中国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对用户发布的信息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置用户发布的法律、行*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且情节严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汉华易美天津罚款三十万元的行*处罚。
一纸处罚,视觉中国这起因为黑洞图片引发的版权风波是到此为止还是暂告一段落呢?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是还有两大疑点——两大高管非中国国籍,央视评论怒斥“维权敲诈”,后面有关部门是否还会给出说法或者处理意见?
1、年赚3亿和30万行*处罚
奔驰事件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视觉中国版权事件,只要是做过自媒体、广告、媒体等行业者,均会对此事多有了解甚至深有体会。
事件的起因,正在全球为人类有史以来拍到的第一张黑洞照片欢呼的时候,视觉中国突然把照片打上自己的水印,声称对照片拥有版权,如果擅自使用、特别是商业用途的话,就得付钱给视觉中国。
此事被自媒体不经意间发现后立刻挤爆网络,各种声讨纷至沓来,尤其是曾经被视觉中国起诉过的各行各业纷纷加入血泪控诉。甚至还被扒出,连国旗国徽、*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也被视觉中国拥有版权进行买卖,天安门和台北等著名建筑和城市的照片,竟然还出现敏感违禁词。
很快,国家版权局发声:图片公司不得滥用权利。视觉中国一事,还引发全景网络同样关闭网站,东方IC一度网站无法登陆。
4月11日,天津网信办对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罚结果就是罚款30万。上市公司还主动暂时关闭网站。视觉中国在公告中称,上述处罚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视觉中国最新披露的年三季报显示,其营收和净利润均保持两位数的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实现收入7.01亿元,同比增长20.97%;净利润2.2亿元,同比增长35.31%。
最近三年,视觉中国业绩稳步增长。年-年营收分别为5.43亿元、7.35亿元、8.15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8亿元、2.15亿元、2.91亿元。
30万的罚款,顶多是蚊子咬了一口。根据法律人士的说法,这也是照章处罚。
2、董事长和总裁均为外籍
年4月,视觉中国借壳远东股份登陆深交所。
视觉中国年年报显示,实控人为10名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55.39%的股份,十人分别为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柴继*、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
根据之前有媒体报道称,视觉中国现任董事长廖杰为股东廖道训、吴玉瑞之子,总裁梁*为股东吴春红之女、梁世平之妹,并称“公司核心管理层均为控股股东或其直系亲属”。不仅如此,廖杰为加拿大国籍,梁*为美国国籍。
有法律界人士对此提出了质疑。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年发布的文号为(令年第4号)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年修订)》规定:出版物印刷(中方控股)是限制外商投资产业;“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网络出版服务”均被列入了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法律界人士表示,发改委和商务部的规定意味着,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和制作、网络出版服务均为外资禁止进入的产业类别。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称的“出版”、“出版和制作”是指出版物的编辑制作,排除了印刷、发行等其他出版活动,也就是涉及出版物内容提供的业务,均是禁止外资准入的。
视觉中国主业是贩卖图片,这个算不算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出版服务?外资绝对禁止进入,那么由两个和实控人关系极为紧密的外国人任职重要岗位,是否允许还是绝对禁止?
这是30万罚款之外,一大疑问。
3、央视评论“维权敲诈”何去何从?
视觉中国事件出来,各种声音均有,各大主要媒体和央媒也都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其中央视晚间新闻上的一则评论,则是火力猛料,直接用到了“敲诈维权”的字眼。
对于这段评论,央视的火力猛烈到令人有些不敢置信。直接称“严惩视觉中国切掉知识产权市场的*瘤”
评论称,一个宇宙黑洞引出了一个行业黑洞。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有更多更好的原创作品,这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我国也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和监管体系建设。视觉中国以“能奈我何”的嘴脸,把法务做成销售,一头侵犯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一头又对使用者进行“维权敲诈”。
现在,惩罚已经出来,30万是不是央视要求的“严惩”?央视评论既然要求切掉知识产权市场的*瘤,面对罚酒三杯的30万罚款,后面还会有评论吗?
这是30万罚款之外,另一大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