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新闻舆论水平和节目质量,更好地适应新闻舆论事业的发展要求,提升东丽广播电视台形象,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有关要求,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播音主持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28周岁以下(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证书,形象气质佳,出镜效果好;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年6月5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