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消息,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回应网友提问时表示:已启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拟适当增加婚假、产假和陪产假。此外,天津还拟设立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护理假。
天津拟延长婚假、产假、陪产假近期,多位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天津婚假只有3天,是否可以延长婚假。
针对网民关于“延长天津婚假产假作为三胎*策的配套措施”的建议,天津市卫生健康委26日回复称,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出修正,天津市及时启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此次修改,拟适当增加婚假、产假和陪产假。“对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拟增加其婚假;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性,拟增加其生育假(产假)。”目前,按立法程序,修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天津拟设立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护理假另外,针对网友提出“全国已经有许多省市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咱们天津呢?”的问题,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当天也作出了回复:此次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天津拟设立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护理假。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报道天津拟增加男性陪产假有网友反映天津市男性陪产假过短,对此,天津市卫生健康委9月16日回复称,本市已启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工作,拟增加男性陪产假。
回复9月9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全国男性陪产假普遍为15-30天,而天津市目前的男性陪产假只有7天,现在国家鼓励生育三胎,建议延长男性陪产假。
9月16日,天津市卫健委回复称:
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出修正,天津市及时启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工作。此次修改,天津市拟增加男方陪产假。目前,按立法程序,修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6月21日,《人民日报》刊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张冰子撰写的文章《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文章指出,目前不少地区父亲陪产假仅为7天,对父亲参与育儿的鼓励作用有限,建议延长到至少1个月,同时父亲陪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也应由生育保险支付。
7月26日,全国*协召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专题协商会,*协委员杨云彦建议:“本着倡导夫妻共担生育责任,男性的陪产假也不应只有短短的7至15天,应予以延长。”
陪产假,指依法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陪产假由各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不是每个地区都有,长度范围差异比较大。据《工人日报》今年6月报道,河南、甘肃、云南男性陪产假期限最长,有30天。陪产假最短的天津、山东只有7天。北京、江苏、广东等则是15天。安徽和陕西都给异地居住的夫妻20天陪产假,对不异地的夫妻,陕西的陪产假有15天,安徽为10天。
来源:人民网、澎湃新闻、天津广播、津云。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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