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增补药品目录第二批剔除品种的通知》。
自年7月1日,第二批种药品将退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第一批种剔除品种已于去年7月1日退出,其余品种自年7月1日起退出,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5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现行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三年消化工作,经梳理比对涉及药品医保费用发生和药品采购情况,制定并发布第二批剔除品种,具体品种见附件。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医疗保障行*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第一批种剔除品种已于去年7月1日退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第二批种剔除品种自年7月1日起退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及时调整本机构常用药品目录,确保不因品种剔除影响临床用药,并做好对患者的解释沟通工作。
其余品种自年7月1日起退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如遇国家*策调整,按国家*策执行。
有出必然就会有进!
今年6月9日,国家医保局已对《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年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的开始,也意味着第六轮医保谈判即将到来。和去年相比,本年度的医保目录调整提前了1个月。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此次医保目录调整依然是有进有出。
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四个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由企业按程序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纳入评审范围。
四个情形包括——
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年版)》的药品。征求意见稿还提到,独家药品认定的截止日期为年6月30日。回顾前五轮医保谈判第一轮医保谈判开始于年10月,当时的卫计委等16个部委(局)建立起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
当年11月下旬,正式启动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谈判小组先后与乙肝、非小细胞肺癌专利药品相关企业进行多轮谈判。年5月,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向社会公布,其中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
第二轮医保谈判结果于年7月由人社部公布,此次谈判涉及利拉鲁肽注射剂等36种药品,包括肿瘤靶向药、心血管病用药以及血友病等重大疾病的药品,平均降幅达44%,降幅最高达到70%。
第三轮医保谈判集中在抗癌药专项谈判,年国家医保局组织来自全国20个省份的70余名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环节,并经书面征求企业谈判意愿,确认12家企业的18个品种纳入谈判范围。
最终,通过此次谈判有17个药品谈判成功,涵盖了治疗非小细胞肺癌、慢性髓性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肾细胞癌、结直肠癌等10多种癌症治疗用药,平均降幅达到56.7%。
第四轮医保谈判发生在年11月,共有个谈判药品,个新增药品有70个谈判成功,平均降幅60.7%;31个续约产品有27个谈判成功,平均降幅26.4%。相关药品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
这次医保谈判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