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8日上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年以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年以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坚持把司法救助作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大局,更新救助理念,完善救助机制,优化救助模式,创新“一二三四”工作法,不断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救助37人,其中,农村地区32人,占86.5%;发放救助金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数、救助人数、救助金额均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秀山作主旨发言,相关负责同志现场回答记者提问,8家新闻媒体单位参加发布会。
主要做法
一、坚持“一心为民”,提高政治站位。制定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全院一盘棋,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移送、主动办理,在救助时间上求“快”,在救助渠道上求“宽”,在救助覆盖面上求“广”,在救助效果上求“实”,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二、推动“两个融合”,服务保障民生。一方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融合,构建多元化综合性救助模式。加强与乡村振兴局、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搭建立体化救助平台。另一方面,“司法救助与党建工作”相融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党建+司法救助”特色工作品牌。
三、实现“三维联动”,增强救助质效。一是部门联动,全院一盘棋。建立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一体化办案机制,实现不滥救,不漏救。二是上下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跨省联动,提升办案效果。
四、完善“四项机制”,强化人文关怀。一是“物质、心灵共救”机制,帮助被救助人重振生活信心。二是“依法履职,化解矛盾”机制,当抗诉的依法抗诉,当息诉的妥善息诉,切实做到司法救助与原案办理两手抓,两手硬。三是“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机制,重点救助农村地区五类贫困当事人,根据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等不同特点,打造个性化、差异化、长期化救助体系。四是“跟踪回访、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