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5日讯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发布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银保监罚决字〔〕45号、46号),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银行”)天津分行存在漏报案件信息违法违规行为,陈宇对大连银行天津分行漏报案件信息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天津银保监局对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天津银保监局对陈宇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据大连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