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0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津银保监罚决字〔〕34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存在监管标准化数据质量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天津银保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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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