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消息,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存在以下违规事由:(一)实施对公存款时点考核;(二)以信贷资金办理存单及存单质押贷款;(三)个人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四)部分贴现资金直接回流出票人;(五)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银保监会天津监管局称,根据《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3元,罚款合计人民币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