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梳理发现,河东区、东丽区、宝坻区、津南区、西青区发布通告,调降相关风险区。滨海新区发布通告,解除相关风险区。
河东区
9月4日,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河东区关于调整部分高、中风险区管控措施的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调整部分高、中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9月4日起,调整原高风险区(鲁山道街道紫玉园30号楼3门、4门)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9月4日起,调整原中风险区(鲁山道街道紫玉园30号楼1门、2门,以及21、22、23、28、29、31号楼;春华街道新博园小区6号楼)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必要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低风险区。
三、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居民密切
宝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9月3日
津南区
9月4日,津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津南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全文如下: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时起,双港镇普雅花园达观二期58号楼、双港镇金地格林棕榈苑D区8号楼、辛庄镇金地艺城悦府16号楼、八里台镇碧桂园映月庭院12号楼、双新街民盛园16号楼调降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通告发布之时起,双港镇普雅花园达观二期57号楼、59号楼,双港镇金地格林棕榈苑D区1号楼、9号楼,辛庄镇金地艺城悦府2号楼、13号楼、15号楼、17号楼,八里台镇碧桂园映月庭院9号楼、10号楼、11号楼、13号楼,双新街民盛园15号楼、25号楼、26号楼、27号楼、29号楼调降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必要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区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低风险区,确需跨区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广大居民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