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
今天,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两则通告:
河东区关于新增划定上杭路街道高、中风险区的通告
资料图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调整上杭路街道部分区域管控措施,现将新增划定上杭路街道高、中风险区及有关管控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9月15日起,划定河东区上杭路街道芳水河畔家园19号楼、20号楼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9月15日起,划定河东区上杭路街道芳水河畔家园(19号楼、20号楼除外)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上杭路街道除高、中风险区之外的区域,按照全域静态管理措施进行管理。
四、自9月8日以来,具有上杭路街道芳水河畔家园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请居家静止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五、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请广大居民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