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https://wapjbk.39.net/yiyuanfengcai/yyjs_bjzkbdfyy/天津北方网讯:4月27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天津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1.周某诉天津某家政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周某为某家政服务公司月嫂,负责为新生儿提供护理。其入职当天与该公司签订《妇婴护理中心聘用员工协议书》,约定:周某工作时间为上24小时休48小时,试用期三个月,通过考试评定后转正,并约定了转正后的底薪、夜班费及离职方式等,周某自动放弃由公司缴纳社保,该公司给予周某现金形式的保险补助。后周某向仲裁委提起申请,要求确认其与某家政服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不予受理,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双方当事人已对试用期、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合同有关的内容进行了约定。结合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情况,特别是周某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劳动报酬,周某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开展工作而非独立开展工作等情形,应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医院劳动争议案。医院经营主任,某日,该医院向卢某发出调岗通知书,将卢某工作岗位变更为经营主任助理,并要求卢某次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卢某对调岗决定不予认可且未到新岗位报到。此后,该医院人力资源部经理在与卢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