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失业或者辞职后的人
都不想再“朝九晚五”
选择自主创业
可能又少了那么一点点“启动资金”
现在好消息来了!
在天津创业
不是你一个人的“单打独斗”!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32号)精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补贴对象:
自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与职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根据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申请补贴时依法用工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按照每招用1人给予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如何申请呢?
(一)申请
符合条件人员,须在首次登记注册企业2年内,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详见“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