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发自天津11月18日晚间,天津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发布两则土地补充公告,两宗北辰双青新家园地块津辰双青(挂)-号、号宗地剩余共计套限价商品房(建筑面积共计.71㎡)已调整为普通商品房,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共计.万元。
公告期内,如有关于限价商品房购房申请、政策咨询等要求的,可向市住房主管部门详询,并由市住房主管部门予以解答。
乐居查询资料了解到,上述津辰双青(挂)-号为双青新家园荣畅园,津辰双青(挂)-号为双青新家园荣业园。
双青新家园板块
今年10月22日,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曾下发两则补充公告,拟将津辰双青(挂)-号、津辰双青(挂)-号两宗地块限价房以及剩余房源全部调整为普通商品房。
10月26日,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追加补充公告,暂停上述津辰双青(挂)-号、津辰双青(挂)-号两宗地补充公告。
而时隔二十余日,11月18日晚间,天津土地利用事务中心针对上述两个双青项目发布新一版补充公告,仍将两项目剩余限价房调整为普通商品房,不过,首次明确了开发企业所须补缴土地出让金数额。并表示,在20天公告期内,如无企业提出参与两地块剩余普通商品房不动产权竞买申请,将为有关开发企业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签订补充合同手续。
津辰双青(挂)-号(补充公告)
按照市住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天津华青置业有限公司受让的津辰双青(挂)-号宗地中剩余的套限价商品房(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已调整为普通商品房。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文件规定,上述住房类型调整,须补缴土地出让金.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天。
公告期内,如无企业提出参与此地块剩余套(建筑面积.65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不动产权竞买申请,公示期满,我局将为天津华青置业有限公司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签订补充合同手续。
公告期内,如有关于限价商品房购房申请、政策咨询等要求的,可向市住房主管部门详询,并由市住房主管部门予以解答。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年11月18日
11月18日补充公告
津辰双青(挂)-号(补充公告)
按照市住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天津华厦盛隆置业有限公司受让的津辰双青(挂)-号宗地中剩余的套限价商品房(建筑面积.06平方米)已调整为普通商品房。现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文件规定,上述住房类型调整,须补缴土地出让金.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天。
公告期内,如无企业提出参与此地块剩余套(建筑面积.06平方米)普通商品房不动产权竞买申请,公示期满,我局将为天津华厦盛隆置业有限公司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签订补充合同手续。
公告期内,如有关于限价商品房购房申请、政策咨询等要求的,可向市住房主管部门详询,并由市住房主管部门予以解答。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年11月18日
11月18日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