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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两大重磅涉疫消息,无症状再起波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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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过危机,迎接光明。

这两大涉疫消息,绝对是三年来最重磅的,光明就在眼前:

第一,调整为第二,恢复新冠的传染病乙类乙管,明年1月8日起执行

证据如下:

这意味着,我国将结束类似战时管制的传染病防控状态,恢复到年之前的状态。新冠将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中国将重新回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来。

这两个重磅消息,陶医生都有预测。

第一,年1月,中国法定传染病月报中第一次呈现新冠发病数和死亡数。我在3月11日的微博中指出,这是一个历史事件,但是正确的传染病名称应该是而不是。

有很多人想不通,不就一个名字么,值得这么大惊小怪么?

陶医生很肯定地回答:值得。

这个说法,正是造成目前舆论撕裂的根本原因,一系列问题都因此而产生,包括被大家质疑的无症状比例高,详见:上海90%无症状的原因找到了和大V怼张文宏数据造假,真相竟然是这样

大量核酸阳性、有感冒症状但没有肺炎影像学证据的病例,由于诊疗/防控方案的bug,无法准确归类。

方案的诊断逻辑bug

如果非要归类,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无症状感染者,一种是轻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诡异的是,轻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是没有肺炎表现的,就像夫妻肺片里没有肺片一样奇怪。

各地硬着头皮归类,结果不约而同地粉饰太平——归入无症状感染者。

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因为不归入无症状感染者,就要归入轻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然而,在没有肺炎影像学证据,却归入字面意义上的肺炎病例,这不是夸大了病毒的危害么?不是显得各地的防疫/救治很无能么?不是要被上级部门问责么?

所以,大家都懂的。各地宁可被网友骂,也要把这些病例归入无症状感染者。

如果一开始就叫,那么归入轻型确诊的意义,就是变成了,和肺炎没半毛钱关系。那么即便方案有bug,各地还会顶着网友的骂名归入么?

这正是这个称谓的最大祸害之处。

从公共卫生的角度,一种法定传染病,竟然被叫成XX肺炎,这是本末倒置。传染病控制的难道是肺炎,不是病原体?

年7月,陶医生的大学同学和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姜庆五一起发文,建议修改为。可见,公共卫生领域也已经认为新冠的正式名称很有必要修改。

然而,这么简单的道理,本该在一开始就纠正的错误,为何到现在才改正?

请大家思考,这也许是阻碍中国发展的大问题。

第二,我在12月6日根据北京的疫情管控措施调整情况预测,12月底前恢复的可能性很大了,实际是12月26日发布恢复乙类乙管的通知。

当时,我给出的判断理由是:实际的感染者数量,会大大超过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能力,如果不恢复乙类管理,就要出现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尴尬了。

12月25日,当卫健委宣布不再发布每日疫情信息时,我立刻做出预言:明年1月份恢复乙类乙管。

实际情况是26日发布恢复乙类乙管的通知,确定年1月8日起执行乙类乙管,与我的预测完美符合。

陶医生得瑟完,再说说两点失望。

第一,把调整为,就完全科学合理了么?No

如果将来突然又出现另一种冠状病毒疫情,难不成叫或?

所以,整个传染病防控的基础定义,必须严肃地科学化,不能再随意了。

第二,在卫健委下发的实施乙类乙管方案里,有这么一句话:……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占比超过90%……。

这是怎么回事?

之前,全国的疫情通报数据几乎是无症状率超过90%,现在是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起合计超过90%,确实合理多了。

然而,之前大力宣传无症状率90%,现在这波疫情里公众普遍感到症状很明显,几乎找不到无症状感染者。

可以说,经过实践检验,完全破产,变成了一个国际大笑话,导致中国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受损。

这么重大的失信问题,悄悄改一个说法就够了么?

更有甚者。

9月27日,天津疾控中心在解释疫情中称:临床诊断的无症状,是按照肺部是否有炎症作为诊断依据,临床诊断无症状者的症状很明显。

问题来了:

国家防控方案里的是金标准,指核酸阳性、但没有任何症状、且无肺炎影像学表现者。这个没人有异议,那些认为上海篡改无症状感染者定义的网友,就是基于这个金标准。

现在,天津突然给出一个的新概念,没有肺炎但有发热、咳嗽、刀片喉、全身酸痛等症状,也算临床无症状。

这就意味着:在国家防控方案的外,天津自定义了,这不是很容易混淆么?

天津为何要自定义,直接说不好么?

如此混乱的无症状,难道悄悄修改就混过去了么?

陶医生明示:不能悄悄换个说法就算了,必须彻查这事,找到根源,才能避免下次再犯。

我希望,有记者能在下一次疫情媒体发布会上,向官方提出这个彻查建议,这是为将来的疫情应对刮骨疗毒,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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