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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天津人去医院看病最新规定来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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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举行的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温晓清介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有序开展医疗服务情况。温晓清表示,为统筹疫情防控与医疗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管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全市各医疗机医院感染的前提下,按照分类有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门、急诊和住院病房等医疗资源合理调配,满足人民群众紧要急需的就医需求。

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01

医院感染。

全市二、医院感染查房制度,及时查找感染隐患。

对就医患者实施分区就诊,减少交叉感染。

医院实行人员“单向流动”,每个出入口对所有入院人员都要进行体温检测。

加强病房门禁管理。

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得进入其他病区;除会诊和抢救等必须的医疗行为之外,医务人员也不得进入其他病区。

02

根据患者情况,实行差异化诊治。

根据患者情况,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层次,对不同风险层次的患者,实行差异化诊治。

对高风险患者,如新冠肺炎疑似患者,要组织专家组严格鉴别诊断、实行单人单间隔离。

对中风险患者,比如有发热等临床症状但暂不考虑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患者,要经过专家组严格鉴诊排除疑似病例后,按医生诊断进行诊治。如需住院治疗,医院隔离病房,待确定无新冠肺炎相关表现后转入普通病房进一步诊治。

对低风险患者,如无流行病史及相关症状的普通患者,医院感染控制诊疗规范前提下,按正常的诊疗流程开展诊疗工作。

03

解决群众急盼的就医问题。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加急诊24小时接诊力量,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门诊要全面实行预约诊疗,推行分时段、错峰就医,减少人群聚集,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减少交叉感染。

对于肿瘤患者,原主要接诊医疗机构要在精准鉴别的基础上,做好分类收治。非进展期肿瘤患者、良性肿瘤患者手术治疗暂缓。外地肿瘤患者建议首选在当地就近治疗。

对于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原则上由原接诊医疗机构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对外地临时性门诊透析患者,建议其暂时在当地治疗。

对于精神科患者,需住院的,医院住院治疗。发热患者应就近到发热门诊排查,精神科医生与发热门诊医生协作治疗。

发挥胸痛、医院的作用,做好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救治。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产检与安全助产服务,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做好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按照分区分级要求,组织指导接种单位分阶段恢复预约接种服务。

对于需要定期复查、长期用药的慢性病人,通过家庭医生等为其提供慢性病日常管理,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可以将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减少患者就医次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04

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加强陪护与探视管理。

患者住院期间不应离开病房。

对普通患者不安排陪护;对确需陪护的,仅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原则上在陪护期间不应离开病房,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患者家属探视。

05

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跟踪问效。

医疗机构要在不放松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群众急需的治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坚决防止“一刀切”,损害群众正常就医权利。

记者

刘钊

原标题:《注意

医院看病“最新规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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